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12-08
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二、拟订造林规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
三、负责全县的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
四、负责种苗建设和教育科技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更新造林、工程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业务指导工作。
六、承担县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