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12-08
一、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
二、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
三、组织编制并全国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
四、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进行监管。
五、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生态管护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