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12-08
全县各单位:
7月份以来,我县降雨持续集中,松花江、黑龙江水位不断上涨。8月16日,松花江绥滨段敖来灌溉站监测点水位为61.69米,超警戒水位0.49米;黑龙江中兴监测点水位为98.88米,超警戒水位1.18米。省防指已启动了I级防汛应急响应,进入紧急防汛状态。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当前防汛应急值守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防汛期间,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取消休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手机要24小时开通,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接听处理,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确保各类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汛情和灾情,要迅速报告,及时处置。防汛期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主要责任人要坚守岗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外出。县监察局、两办督查室要对防汛责任制落实、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对防汛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人不到岗到位的,将按照防汛纪律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