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11-24
为了查找我县当前林政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坚决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面加强新时期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并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使我县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得到了良好的改善。
一、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管理政策。通过刷写标语、张贴通告、印发《告农民朋友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林政资源管理的意义。明确林政资源管理政策,鼓励群众自发造林,对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生态建设有功人员进行重奖;对天然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实行严格的保护政策等。同时申明对有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的群众实行"配合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凡是主动交待的从轻或免于处罚,对于拒不交待或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处罚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健全联防网络,实现群防群治。一是结合本地森林资源管理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联防联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和各乡镇政府、林场签订护林防火目标责任状,和周边乡村签订联防公约,明确各级组织和每位公民护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实行举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林农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三、规范安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在重点路口设立护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人员、进出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并将此作为一项长效机制,视情况每季度或一个月排查一次。一查森林资源状况。对周边和辖区内加工经营网点、无证收购非法运输木材贩子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对源头的巡查,彻底清理滥砍滥伐、私收滥购、无证贩运木材及非法加工林木的现象。二查偷运犯罪。在主要出入路口和护林防火检查站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进出林场车辆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严防偷运盗运木材、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查带火入林。对入林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四、落实处罚措施,严格处理到位。凡是没有采伐审批手续的一律停止采伐;已经采伐并持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对照采伐证,进行伐区验收;对没有采伐审批手续且采伐数额较大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和林政部门处理;对无证运输木材,一律没收,按上限处罚;对乱砍滥伐、哄抢盗伐、无证加工经营、非法收购木材的涉林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