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11-24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和省林业厅的安排部署,绥滨县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采取与县公安联合、各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尽责履责的措施,共查处各类行政案件7起,刑事案件2起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行政案件处罚违法人员7人次,没收木材0.15立方米,收回侵占蚕食林地150亩,已落实2017年还林,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卷宗建档率100%。配合市森林公安局破获贩卖野生棕熊刑事案件1起,配合县公安局办理滥伐林木刑事案件1起。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案案有结果。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严执法",依照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案情事实,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无发生一起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有效的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为县林业长远发展。